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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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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促和解 当场兑现30万!

作者:徐经理133269292052022-12-02 14:00:08
11月30日,万山法院以执行和解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兑现30万元执行款项。
2019年8月,被执行人王某因经营需要,向申请人张某某的母亲借款100万并写下借条。2021年12月,张某某的母亲因病去世,张某某多次向王某讨要其向母亲的借款,均无果。无奈之下,2022年6月张某某将王某起诉至万山法院。双方经万山法院主持达成调解,约定王某于2022年10月1日前返还张某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但调解书生效后,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被执行人王某仍未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人张某某遂于2022年10月17日向万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房产、土地、住房公积金等财产进行了调查并冻结,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告知其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并从法理和情理上进行说服教育。随后又组织双方到法院协调解决,让双方理解相互存在的困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握手言和,被执行人王某当场通过转账19万元和11万元现金兑现申请人,并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剩余欠款按期归还。
该案的成功化解,既是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配合,更是万山法院执行干警坚持不懈执行的结果,最终案结事了,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法律规定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文:罗健 图: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