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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人员盗走豪华汽车和巨款

作者:admin2022-10-06 15:30:48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段佳 通讯员 易霞 巢坤)成都某汽车外包服务公司工作人员赖某,伙同他人,窜到岳阳君山区,将已经转卖给他人的豪华轿车连同车内近8万元现金等财物盗走。岳阳君山公安分局刑侦民警历时三个月,辗转湖南,湖北,四川,北京,江苏等多省市,行程上万公里,一路追踪。该案成功告破,抓获4名作案嫌疑人。
车辆凌晨被盗
今年2月28上午9时许,家住岳阳市君山区某小区的居民谢某来到楼下,准备开车出 门。当他到了停车地方时,惊讶发现自己的奔驰小车不见了。从头天晚上将车停进小区到上午,才短短几个小时,车辆竟不知去向。于是,他立即来到小区门卫监控室,查看情况。通过监控,他看到了当天凌晨3时许,3名男子将他的车开出了小区大门,而开走车辆的男子,他一个都不认识。车辆被盗了,车内还有自己存放的近8万元现金。于是,他立即拨打了辖区柳林洲派出所报警电话。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并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有三名男子于28日凌晨0时至3时许多次窜入小区内鬼鬼祟祟,进行踩点 ,并于凌晨3时许进入小区对该车辆实施盗窃,作案成功后将车辆开出小区,去向不明。
民警万里追踪
因被盗车辆价值较大,且有大量现金被盗,案情重大,君山公安分局领导非常重视, 决定将该案移交分局刑侦大队,主管副局长刘志忠指令刑侦大队组织专案力量,进行侦破 。大队长方教忠、教导员杨盼岳抽调刑侦大队与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进行侦查。据车主谢某反映,该奔驰车是自己去年12月份在江苏昆山购买的二手车,因车辆办理了抵押登记暂时不能过户。办案民警前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对案发周边进行走访调查。经查,车辆被盗后,犯罪嫌疑人开车经过挂口君皇加油站,走1084老公路通过君山收费站上杭瑞高速。通过分析研判,民警掌握了车辆的大概去向,于是千里追车的工作随即展开,侦查人员沿杭瑞高速、石华高速、岳宜高速、沪渝高速 ,调取沿线各服务区加油站的加油记录和相关证据,工作量非常之大,侦查人员没有漏过任何一个加油站和服务区,终于在川鄂交界的某服务区找到了该车的行驶轨迹,掌握了嫌疑人详细的体貌特征。侦查人员继续追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发现该车驶入成都市区。随后侦查人员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经过大量的摸排工作,确定该车辆驶入了一小区地下车库,侦查人员对该小区地下车库进行查找,并没有发现该车辆。侦查人员感到疑惑,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没有驶出,经过反复摸排,民警发现,该小区地下车库-2F还有一个封闭式的车库。最后在该封闭车库找到了被盗车辆。侦查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扣押。
经过询问和调查,案件线索指向了成都某汽车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赖某。经查, 该公司与北京奔驰汽车某公司有合作关系,被盗车辆原车主张某某曾在北京奔驰某公司办理过车辆抵押贷款,张某某目前还欠该十多万元贷款没有还贷。该公司曾授权成都该外包服务公司催收债务,但服务公司负责人刘某反映近期并没有安排公司业务员催收过该笔债务,对被盗车辆开回成都并不知情,侦查人员依法传讯有作案嫌疑的业务员赖某,赖某失口否认是本人所为。专案组派出另一组侦查人员赴北京调查取证,北京奔驰某公司催收诉讼部律师反映:该公司确实对成都这家公司有对被盗车辆原车主张某某催收债务的授权 ,但必须通过合法方式进行,而且车辆被盗后十多天时间,奔驰公司对此事并不知情,成都这家公司没有告知和报备。侦查人员综合全案的情况进行研判,掌握了2月28日盗窃奔驰车辆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侦查人员先后将参与盗窃的张某某、唐某某抓获归案。
跨省实施盗窃
在审讯过程中,赖某、张某某、唐某某三人狡辩称不是他们所为。但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他们的谎话不攻自破,交待了赖某伙同张某某、董某、唐某某三人盗窃奔驰车辆的犯罪事实。
据交代,作为汽车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赖某他们负责催收债务。今年2月初, 赖某等人到了江西萍乡,准备催收一台小车。因为钥匙不匹配,催收车辆没有成功。赖某想到,公司在岳阳君山还有一辆催收的奔驰车,商议将该车催收回。如果没有人报警,便可以私下转卖。他们打起了小算盘,如果车辆交给公司,公司给的费用比较低,除去开销 ,到手的金额不会太多。如果私下转卖,可以卖10多万元,几个人分赃,可以捞一大笔。 因此,决定铤而走险,到岳阳将这台奔驰车盗走。
2月19日,赖某伙同唐某某到岳阳君山某小区找到谢某购买的这辆奔驰车,两人想到该车有抵押贷款未还清,北京奔驰某公司对成都某公司有催收债务的授权委托,如果把该车搞回成都后车主可能不会报案,如果报案公安机关会认为是有经济纠纷的车辆而不予立案,就是公安机关立案后找上们也可以拿公司以前的授权委托书,称是公司名义去收车的,隧两人产生盗窃该车辆回成都卖掉私分车款的想法。赖某 ,唐某两人回到成都后与董某进行商量,并询问了该车的处理价格,三人商量将车辆处理后进行分赃。商量好后三人决定对该车实施盗窃。 2月27日,车钥匙配好后,董某、唐某某、张某某三人搭乘高铁到岳阳,再来到君山后在君山挂口一宾馆开房,经多次踩点后于2月28日凌晨3时许,三人用配制的钥匙将车门打开,将车辆盗走。在回成都路上三人发现车内有近8万元现金,路上三人开支了一千多元用于加油和过路费,回到成都后董某和唐某某将剩下现金进行了分赃。
5月3日,董某被抓获归案,对其伙同赖某某、唐某某、张某某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退赃八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