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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权利】公民的婚姻家庭权利——男女婚姻家庭平等权

    发布日期:2020-04-11 15:55  浏览次数:

    概念
    男女平等,是确保男女有独立的人格权,使男女能在社会政治、经济和家庭生活中平等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法律:
    1.《宪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婚姻法》第13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4.《婚姻法》第15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案例或现象:
    由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和某些传统观念的影响,男女两性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实际生活的完全平等之间,还有相当的差距,与实现男女两性法律地位的平等相比较,实现男女两性在实际生活中的完全平等是更为艰巨的任务。立法工作是完善法制建设的源头,因此,继续加强和完善在妇女保障方面的立法,对于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劳动法》、《教育法》、《母婴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发展纲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文件在内的一系列保护妇女和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体系。
    律师提示:
    在保护妇女权益法律体系中,首先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其次,确立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强调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利。主要表现在:(1)妇女在法律上享有与男子一样的平等权;(2)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3)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4)平等的财产权;(5)平等的人身权利;(6)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7)母婴保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