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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权利】公民的刑事诉讼权利——已过追诉时效的犯罪嫌疑人不受刑事追诉权

    发布日期:2020-04-11 16:46  浏览次数:

    概念: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有要求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法律:

    1.《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刑法》第88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刑法》第89条第1款: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案例或现象:

    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按照《刑法》第257条第2款规定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该罪的追诉期限为10年,超过10年就不再追诉。已经追诉了的,也要撤销案件。

    法律提示: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1)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哪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2)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追诉时效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这个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核准追诉外,均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