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赔偿(给付)责任是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在保险标的由于保险事故而受损失时,保险人即应根据合同所约定的赔偿或给付责任范围及时赔付。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与确认保险责任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据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确认其主张是否合理,是否属于责任范围。经核定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人即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协议达成后10日内,保险人应当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及赔偿或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由此可见,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期限有两种:
1.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期限;
2.保险合同没有约定的,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10日内,保险人必须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没有接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履行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义务的,保险人除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外,还应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保险人的迟缓履行而受到的损失。保险人履行保险金赔偿或给付义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受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是保险合同效力执行的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获得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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