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的数额是预先约定的,因此,操作简便,而不像赔偿损失那样要进行麻烦的举证和计算,另外违约金的适用条件也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当事人如没有约定,法律有规定的,依法律规定办理。违约金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的双重性质。因为通常情况下,双方允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数额相当于未违约方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即相当于赔偿。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在支付了违约金后,就不用再向对方偿付赔偿金。除非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小于非违约方实际受到的损失,违约方在支付了违约金后,还应再进行赔偿,以补足违约金的不足部分。正由于存在违约金仍不能完全补偿对方損失而还需要赔偿对方损失的情况,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可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原则。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在只要约定或法定必须支付违约金的条件出现,不论违约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及损失的大小,均应支付违约金。但当事人自由约定的违约金会过低或过高,影响合同公平正义,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增加或减少,体现公平原则以保护双方利益。




手机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