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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收债】离岗退养人员应享受哪些待遇?

    发布日期:2020-09-30 16:24  浏览次数:

    所谓离岗退养,指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经过申请和批准,退出工作岗位休息的制度。《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明确指出,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期间视为工龄,与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生活费标准由企业目主确定,但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