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整整20年的债终于在法院的帮助下要了回来。9月26日上午,一名70岁的老人宋某,来到许昌市政法委向办案法官们透露表现感谢。
1995年12月,宋某的远房亲戚、许昌市某建筑工程安装公司经营者罗某,以周转资金为由,向宋某借款2万元,月利率为20‰,还款期限约定为半年。借款到期,罗某付出3千元利息后便再无下文,宋某多次催要余款遭推诿,只好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
1996年11月,宋某到法院申请强制实行,深圳清债公司在法官大量的思想工作下北京设计,双方达成实行息争协议,协议约定1年内分3次还完借款及利息。在协议履行期间,罗某因生意失败,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举家逃往外埠,四处躲债,宋某清债无门。
2016年9月,该院决定以开展百日实行风暴运动为契机,加大疑难、长期未结案件的实行力度。鉴于罗某藏无行踪,实行法官决定从外围入手,叮嘱宋某从亲戚那儿探问罗某的线索成都人事考试中心,有新闻及时向实行局反映。
直到近日,宋某听说罗某正从事建材货运工作,深圳清债曾出没于市区一家建材市场,宋某和老伴延续3天蹲守,终于发现了罗某。随即,宋某让老伴继承盯梢,本身来到法院。主管实行工作的柏凤杰副院长在了解情况后,马上指示实行局安排实行人员赶赴现场。为防止罗某脱逃,该院出动8名实行人员、3辆警车,前去查封罗某的车辆。眼看货车即将被扣,罗某无处遁形,与妻子商量后,承诺第2天到法院当面还钱。在该院实行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下,罗某最终送来3万块钱,宋某终于结束了20年清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