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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收债公司: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深圳讨债公司

    发布日期:2021-06-12 11:22  浏览次数: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深圳讨债公司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运动所负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运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任务的人治病所负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

    (五)因抚养后代所负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任务的老人所负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

    (七)为付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

    (八)为付出合法需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深圳讨债公司债务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深圳讨债公司债务的深圳讨债公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