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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收债公司:深圳清债公司 “捞人”作为诱饵诈

    发布日期:2021-06-16 18:01  浏览次数:

           救女心切,市民陈女士轻信了女儿的牢友李某,想让她协助“捞人”手机应用,效果被骗1万余元。昨悉,樊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5000元,并被责令退赔13300元。

     

      2015年7月,女子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拘。她在看守所结识了统一监号的刘某,两人无话不谈。李某从聊天中得知刘某的家庭情况,并记下了刘某母亲的电话。不久,李某被取保候审。因为好赌,李某很快又没钱花了。昔时8月,她找到刘某的母亲陈女士,以本身被“捞”出来的经历为依据,谎称可以找人协助办理取保候审,把刘某“捞”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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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深圳清债公司李某假造了多名“关系户”,并以宴请他们的名义,找陈女士要钱。她还陪同陈女士找律师,并以协助接洽的名义将律师费占为己有。刘某的案子开庭时,律师联系陈女士,她才知道被骗了。2016年2月,刘某刑满释放后,听母亲提及此事,遂报警。审讯中,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月14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示,深圳清债刑事案件的办理有着严酷的法定程序,用钱“捞人”都是骗局,市民万万不要想着走歪门邪道来解决题目,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