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结婚的目的而去的王某,在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谁知道相处两年后刘某提出分手。为了尽早脱身,刘某出具了欠条给王某。近日手机应用开发,王某持着该欠条将刘某推上了金湖法院的被告席。
王某称,本身和刘某恋爱期间,深圳清债公司两人同居生活有两年时间,当时本身承担了双方大部分生活费用,并且为刘某购买了许多衣服、鞋子等。后来刘某在表面和别的女性交往被本身发现,刘某就提出了分手,为了填补王某的损失,刘某出具了一张欠条,称本身欠王某现金15000元。但刘某至今没有还钱,如今刘某手机号也换了,本身无法联系上他,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还钱。
刘某称欠条是本身被迫写的,深圳清债两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且恋爱期间的花费应当两人分担,不应本身一人承担。因为没有响应的证据证实本身是在被迫的情况下写的欠条,在法官的调解下,刘某最终与王某达成还款协议,赞成在今年年底之前偿还原告王某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