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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收债公司:深圳清债公司介绍保证人不得利用

    发布日期:2021-06-16 18:01  浏览次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的权利,深圳清债公司介绍保证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情况: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深圳清债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庞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断实行程序的; (三)深圳清债保证人以书面情势摒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http://www.esmo.cn/baofengdz3564/   深圳追债公司   深圳收债,深圳收账,深圳要账,深圳清债,深圳讨债,深圳讨账,深圳清账,深圳追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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