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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拖欠货款纠纷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1-06-17 14:53  浏览次数:

      一、恶意拖欠货款纠纷如何处理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在当地合作代理律师事务所或追债机构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代理律师可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讨货款。

      4.具体追讨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标的额的大小、证据完善程度、货款拖欠时间等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5.无论代理律师采用何种方式追讨货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代理律师追讨。

      6.当事人应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

      二、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三、拖欠货款违约金、拖欠货款利息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利息。

      2.代理律师通过查阅几年来各个时期的金融存款利率,科学、准确地为当事人计算出了利息的具体数额。

      3.主张偿还利息并不难,困难在于面对着时常上下浮动的存款利率,如何有理有据地准确计算出所要求偿还拖欠货款利息的具体数额。

      4.代理律师凭着一丝不苟的精神,经过精确计算和校验,最终为当事人提出了具有法律依据且准确科学的拖欠货款利息偿还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