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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发布日期:2021-01-20 12:41  浏览次数: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