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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不必等到十年之后……

作者:徐经理133269292052022-12-15 19:20:35
七旬老人艰难讨债难
可被告被判十年刑期
被告家属消极应对
保全财产难以执行
拿回自己的钱还需等待十年?
一次监狱内的调解
给出了答案
王女士已年近七旬,是桦川县某乡的普通农民。2011年,王某经人介绍借给谢某5万元借款。因谢某平时人缘较好,在村里经营着颇具规模的米厂,效益也不错,前些年都能按时支付利息后再次出具借据重新借贷,出于信任,王女士一直也没急着索要本金。
然而近几年,随着王女士年龄增长身体每况愈下,加之谢某生意不如之前景气,王女士便打算不再借款给谢某,要求谢某一次性给付借款及利息。可谢某始终以周转资金不足为由拒付。王女士多次讨要无果后,便来到桦川县法院的星火法庭起诉,并申请对谢某所有米厂的租赁费进行诉讼保全。
这本就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加上有保全的场地租赁费,足够用来支付欠款。可是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谢某因犯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现在监狱服刑。被告的妻子为了不偿还借款,决定将米厂不再对外租赁,这就造成诉讼保全的租赁费也无法执行。
还有十年呢,我能不能活到十年都不一定……
难道自己省吃俭用攒的这5万元钱就要不回来了?
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王女士非常焦急,法官耐心地安抚她的情绪,并表示法院一定会想办法帮她把钱要回来。
为此,法官积极联系被告服刑监狱,一方面向监狱说明了案件的情况,希望能够在监狱内以探监会面的方式开庭,组织双方就此案进行调解。另一方面与谢某妻子沟通,希望能够继续将米厂租赁出去,用以偿还王女士的借款。法官的不懈努力,获得了监狱的支持,谢某妻子也同意与原告和承租人共同到监狱征求谢某意见。
就这样,一场特殊的庭审在监狱会客室开始了。经过一上午的调解,被告谢某同意支付4万元租赁费用于偿还借款,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照还款计划逐步偿还。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回来的路上,原告王女士激动地说,本来以为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经过法官的努力,不仅帮自己去了一块心病,也让自己更好地安享晚年。
原标题:《有些事,不必等到十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