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悦木律债网网站
咨询热线: 13316929205

讨债新闻

行业动态

经济下行追款难!七大追款“坑”,你需要做好这些应对措施!

作者:群英收债网2023-03-19 23:33:42

资金是企业存活的血脉!经营过程中难免会产生诸多应收账款,而一旦对方履行能力下降等,势必导致应收账款变成呆账甚至坏账,进而危及企业存活。

尤其是在经济形势下行的大环境之下,账款催收更是难上加难。今天,大摩将从法律角度为商业精英和企业精细化解析,应收账款追款的风险应对方法。

图片

01

付款条件是否成就

“付款条件是否成就”是应收账款纠纷中的第一大风险,商业精英和企业在遇到应收账款纠纷想要起诉、追款时,需要完成合同的约定,尽到相应的义务,才能向对方主张款项。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我们该如何举证?

想要举证付款条件是否成就,商业精英和企业就需要做到“往来沟通要留痕,落地文件最关键”,因此对于实务中这六种常见的付款条件时,应该这样做: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是否有对方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

二、交付成果文件后--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形式、份数提交,对方是否签收;

三、完成核算工作后--合同是否约定核算期限,是否明确核算完成的落地文件;

四、办理结算工作后--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结算材料,履行结算义务,是否递交对方;

五、提交付款申请后--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格式向对方提交付款申请材料;

六、提供全额发票后--是否已与对方确定发票金额并开具发票送达给对方。


深圳讨债|深圳要账|追债公司|寻找老赖|找人公司

02

对方拒绝付款/扣款应对策略

当我们向对方发出付款申请,但对方明确表态“要拒绝付款或者扣款”时,又该如何做?这里大摩教商业精英和企业一个循序渐进,一步步的固定证据的方法:

一、明确我方已完成约定合同义务的事实;

二、固定对方不付款/扣款违约的事实;

三、结合合同自查是否存在违约情况;

四、发函表达反对意见;

五、函后沟通催款,固定证据。


深圳讨债|深圳要账|追债公司|寻找老赖|找人公司

03

合同约定先票后款,

对方一直不确认发票/结算金额,

如何处理?

【案例】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合规发票,甲方支付结算款前,乙方应提供结算总价100%的合规发票。

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由乙方承担不利后果。

//

面对以上情况,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应对方法。

情形一:合同中约定开具发票是付款条件的

第一种情况是合同上明确写了先开发票后付款的,可以发出商务确认函,通知对方在收函后一周内确认开具发票金额,否则将以我方核算的应付款金额进行开票和结算。

发函的作用是证明,我们公司已经告知对方我方要履行开具发票义务,如果对方为了自身利益(不可抗力除外)不正当理由阻碍我方开具发票的,即阻碍付款条件成就,依法应视为付款条件已经成就,在诉讼阶段可对抗对方关于付款条件不成就的抗辨。

*注意保留发函回执(邮件、快递底单及送达记录等)

//

情形二:合同中未约定先开发票后付款的

第二种是合同上没有明确先开发票后付款,但是发票的金额实践中需要对方确认后我方才开具相应的发票情形。


深圳讨债|深圳要账|追债公司|寻找老赖|找人公司

在司法实践有法院认为,开具发票的义务只是合同的附随义务,并非买卖合同主要义务(供货与付款),不能构成对方拒付货款法定理由。
深圳讨债|深圳要账|追债公司|寻找老赖|找人公司

此时直接告知对方,发票并非付款条件。

图片

04

协议约定提供发票为付款前提,

但是对方一直拒收,

如何处理?

发函+邮寄发票。

以邮寄方式送达发票的,应当注意留存好相应的签收记录,以防对方对发票的送达不认可;如双方对费用存在争议或一直未确认,还可在催告函及回执上注明类似“签收发票后7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照发票金额结算费用”的表述。

图片

05

合同约定服务费结算需对方确认,

但是对方一直不确认,

如何处理?

合同约定费用结算需对方确认,但对方一直不确认。这种情况,常见于服务合同中,这时该如何处理?

以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为例,我们是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20万元服务费;

……

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量按照合同附件清单进行对账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

//

■法律依据:

合同虽有“经双方对账结算后付款”的约定,但如果公司已经把工作清单等文件交予对方公司,且给予对方公司合理时间进行对账审核。

经公司催促,对方公司没有合理理由仍不确认的,那么可固定对方故意阻碍付款条件成就的证据,诉讼过程中依法应视为付款条件已经成就,此时对方公司不能以未经结算、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公司货款。

■实务操作:

商业精英和企业可以发出商务确认函,通知对方确认函件中结算款金额,并限定对方在收函后三天内完成结算,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结算金额的认可。

与前面类似,发函的作用是证明,公司已经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结算,证明对方故意不履行对账结算义务,阻碍付款条件的事实。

图片

06

合同约定付款背靠背条款,

如何处理?

图片

■法律依据:

如上图所示,我方公司的合同相对方为甲方,只要合同没有约定业主不付款甲方可以不付款的,业主不付款不能成为甲方不付款的合法理由。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背靠背付款,司法实践中,因业主拖延结算、甲方未积极追索工程款促成其全部到账、业主单位无回应的情况下,甲方未采取进一步维权措施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可以视为付款条件已成就。

■实务操作:

商业精英和企业应正确使用商务函,催款对方支付款项,该催促函系证明对方拖延、不积极结算的关键证据,多次催告后则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

图片

07

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对账结算后付款,

但是对方结算流程长达几个月,

一直不能完成结算,该怎么办?

一、有约定从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了结算期限,则甲方未按期结算可视为故意拖延结算。

二、无约定看合理期限。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约定不明,双方可以进行书面补充约定;如无补充约定的,按照双方交易惯例进行确定;如没有交易惯例的,法官会酌定合理期限进行判定。

因此我们要看双方对结算问题有没有补充的约定(比如微信沟通等)。没有约定的要看惯例,双方之前的交易中结算期限大概多久。如果没有约定,也没有惯例的,我们也得及时办理结算申请,积极推进结算,并保留好微信沟通等证据,便于诉讼过程中举证确定合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