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债务应由公司的财产来偿还。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根据优先顺序依次清偿各种债权。通常情况下,优先得到清偿的是国家税收、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公共利益债权;其次是担保人或抵押物持有人的债权;最后才是普通债权。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仍然无法完全清偿所有欠款,则剩余部分将被宣布为无力支付而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