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诉讼 > 法律法规 > 正文

    【深圳讨债】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发布日期:2020-09-30 00:25  浏览次数:

    劳动部办公厅在给广东省劳动厅《关于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复函》规定,关于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问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对于暂时缺乏证据,无法判定其受伤害原因是因公还是因私的,可先按照疾病和非因工负伤、死亡待遇处理。待伤害原因确定后,再按有关为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其中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待遇享受期限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已享受的疾病和非因工负伤、死亡待遇,应从工伤保险待遇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