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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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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