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对方欠账不还,并恶意转移资产,市民郝老师颇感无奈,不知如何处理。近日,他特致电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淮明咨询相干法律题目。
案件详情:我一向从事建材生意,结交不少生意伙伴。2015年6月,蒋某急需周转资金,向我借了100万,并写下借条,约定2015年12月还款。到期后,蒋某称资金尚未回笼,先还给我30万,剩余70万两个月后再还。到达约准时间后,蒋某东躲西藏,就是没有还钱的意思。我多次打电话催账,他始终以临时没钱为由拒不归还。在此期间,蒋某把本身名下的房子、车子悉数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了其表弟。我认为他是为了逃避债务,恶意转移财产。假如起诉到法院,即使胜诉,恐怕我也无法拿回30万的欠款。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淮明点评:对于这种到期欠债不还,转移财产的,最好是采取法律手段。郝老师可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恐怕更难讨回欠款。待法院审清事实,固定证据后,债权就不会消散。
胜诉后河北人事考试网站,假如蒋某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珠海清债公司郝老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实行。法院在受理后会依法查询蒋某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若他名下没有可供实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则会被记录在失信人黑名单并被限定高消耗及出入境。假如有能力而拒不实行,则违背《刑法》规定,涉嫌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可能会被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将来蒋某名下一旦出现资产,法院就会立即实行。对于蒋某恶意转移资产,郝老师可以向法院申请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倘使证实蒋某名下的房子、车子是显明低于市场价出售的,那么该出卖举动是无效的。房子照旧蒋某的,到时可要求法院查封该房产seo优化,以便实现本身的债权。
李淮明:中国民进山东法专委委员,珠海清债法学本科卒业。执业19年来,先后办理各种案件500余起,担任过30余家企业及当局单位的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坚持“乐己达人、协调至公”的执业理念,擅长庞大、疑难民商案件的代理和刑事案件的辩护,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和公司法律案件的代理及相干法律事务协商、会商等方面有独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