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债务问题大家都会感觉很头疼,因为一方面自己不知道怎么去搞,另外一方面如果委托收债公司的话又担心是否合法,也正是在这样的担忧之下,被拖欠的债务越拖越久,最后真的成为一笔烂账。今天就让深圳收债公司给大家分享一下收债公司是如何通过合法的方式来为客户追债的:
第一种是在起诉讼前十五日或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所谓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或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利益,以保证申请人在诉讼获胜后能够执行裁决。当然申请保全须事先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还要赔偿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不是所有的债务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如过了时效的才要求履行的债务、非法债务、无证据证明存在的债务等许多情况。简单讲一下时效的问题,一般民间借贷的时效是两年,即从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计算。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在2000年1月1日还清欠款,但是至2002年1 月1 日,债务人也未还清欠款,债权人也未起诉,则债权人的债权在这时在时效方面已不受法律保护了,他如果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债务人完全可以拒绝履行,法律也会支持债务人的说法,债权人的钱就不会收回了。
如果时效过后,债务人又同意还款一部分,则一定要接受,这表明债务人还承认债务事实,而且有还款的这么一个实际行动。视为同意履行,则债权人的时效,实际上又得到了保证,还可以继续要求对方还款。也有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债务人可能为逃避债务,远走他乡,债权人无法法找到他,那怎么办呢,其实债权人这时仍可以提出诉讼,按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由法院作出判决,债权人申请执行,待债务人出现后或是发现他有财产存在,是可以执行的。有时债务人因为各种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国,这时债权人还是可以提出诉讼的,债权人作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并申请执行。
其实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也发现,如今的追债公司的做法与大家误解中的做法是有着非常大差距的,他们也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包括自己的律师,谈判专家,心理专家等等组成的团队来进行债务追缴的,因为如今违法的成本很高,谁也都不会愿意为一点钱去做法律所不容许的事情,所以如果遇到债务问题的时候还是可以依靠一些有实力的追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