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许春节后来到一家塑胶厂工作,与工厂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及劳动保护条件都很差,但为了能有口饭吃,小许还是接受了。到发工资时,小许发现他比其他人少了不少,一些劳保用品也没有自己的份,经询问,小许得知工会和工厂签订有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比自己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要优越。于是小许找到厂长,要求工厂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来履行义务,但被厂长以集体合同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检查时用的从来没有履行过而拒绝。小许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工厂履行集体合同,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通过调查,发现工厂有许多地方违反了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通知工厂限期改正,切实履行集体合同;小许的劳动合同违反了集体合同的内容,属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工厂修改和小许的劳动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部分企业为了掩人耳目,签订了集体合同后就将之束之高阁,从来没有认真履行过,也从来未想到去切实履行集体合同,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作为劳动者来说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向有关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