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29条及《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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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29条及《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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