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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讨债】职工因工受伤,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2

    发布日期:2020-09-30 00:19  浏览次数:

    小王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1998年2月4日,在脚手架上作业时不慎从上面摔了下来,住院30余天后因补偿问题和企业发生争执。小王在来信中问,他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很显然,小王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10条对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作了详细的规定。
    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11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是不是工伤,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方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