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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收债】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受到什么处罚?

    发布日期:2020-09-30 16:11  浏览次数: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0.2%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人社会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