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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律师帮助企业严把法律关使17万元货款从虎口脱险

    发布日期:2021-05-17 13:35  浏览次数:

    1991年3月16日,自称是“中国J·S海南陆联实业海口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常德分公司海陵商场(地址:常德市武陵路8号)”业务主任朱某,手持空白合同书、介绍信及名片,来到徐州市某厂欲从该厂购买18万元的产品,并表示专购库存产品。正苦于产品大量积压,无路可销的该厂,这下好象抓到了“救命草”,恨不得一下把库存全部推出门去。但是一想到1988年该厂一次被骗11万元货物一事,就又犹豫不决起来。原来,1988年10月,安徽省涡阳县某服务公司一业务员仅凭一张介绍信就从该厂拉走11万元的货物,没付一分钱货款,后经多次催要,索回1.8万元,至今还有9.2万元无法追回,该厂担心再次被骗。老谋深算的朱某一下猜透了对方的心事,心想:舍不得孩子打不得狼,不下诱饵,鱼焉能上钩?于是,狠狠心,当场拿出一万元现金,以表明自己的诚意。这一招果然奏效、18万元的购销合同很快就签订完毕。大功告成的朱某满心欢喜的离开该厂。3月18日,担任该厂法律顾问的袁洪庆来到该厂,商讨如何去涡阳追要9.2万元货款事宜,并希望该厂从中吸取教训。一席话提醒了某业务员,他把前两天该厂与朱某签订18万元销售合同一事告诉了袁洪庆。当袁仔细询问了前后经过后,不禁皱起了眉头:这人为什么专购库存产品?况且又这么大数额,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于是,他立即向厂领导建议,暂不要发货,马上派人去常德落实。经核查,常德市武陵路8号根本没有海陵商场。事隔一周后,当朱某打53长途电话催促尽快发货时,供方人员严厉地揭穿了他的骗局。就这样,该厂笔又要“飞出”的巨款,在法律顾问的及时提醒、严格把关下,得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