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业的经过政府部门许可成立的一家深圳收债公司,为了保障客户的利益,一般都会在与有债务纠纷的客户合作之前签订一份合作协议,一方面能够让客户的利益有所保障,另外一方面也显示出深圳收债公司在这块的专业性。如果有人遇到了债务纠纷问题,苦于无法解决的话可以了解下深圳收债公司,或者通过以下协议来大致了解通过深圳收债公司追债的一般内容和流程,这样的话在需要的时候就能够信手拈来。
委托追债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代理方(乙方):
姓名(名称)
住址(住所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追讨 债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提供债务人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债权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和信息,债权凭证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待债款还清后销毁。
2、甲方应协助寻找确认债务人,必要时可出面配合乙方的全面工作。
3、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讨回外欠债务事宜,乙方不得使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手段追讨,乙方在追债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追讨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或因追讨受到损害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5、甲方按照乙方实际追回债款数额的30%支付报酬。未追回债款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调查费、人工费、劳务费等。
6、在乙方主持调解下,甲方与债务人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甲方按债务人实际偿还数额的15%支付报酬,并不计其他任何费用。
7、追回的债款,必须由甲方收取,待甲方收取后,按实际金额比例支付报酬,乙方在甲方未授权或未在场时收取债款的,甲方有权降低报酬标准至原定标准的一半。
8、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80天内,凡甲方债款经乙方催要,债务人直接向甲方交款的,作为乙方代甲方追回的债款进行结算。超过180天的均不得视为乙方追讨回债款,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报酬。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