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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借条不代表能还债 必须提供担保和抵押

    发布日期:2017-08-22 14:50  浏览次数:

    现如今在我们的日常工作、经营和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买卖、借贷、租赁等行为,在进行这些行为时双方一般都要求签订合同或者书写借据等法律文书,以防止将来不测。殊不知,在现如今信誉严重缺失的时代,仅仅靠这些法律文书还远远不够不够。因此武汉收债公司提醒您文书能够证明双方发生了一些法律行为,且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但是,如何保证对方能够如期履行合同?如何更有效的约束对方积极履行合同?当法院判决后,如何能够使判决书得到切实履行?我想,仅仅靠一纸约定往往难以完全保障守约方的利益。下面武汉讨债公司给大家看个案例。
      张某和李某是好朋友,张某经营了一个茶叶店,生意还算不错。张某决定扩大经营规模,又投资盘了一个店面,由于缺少流动资金,便向李某借款30万元,约定年利息8%,6个月后还款,如逾期还款支付20%的违约金。由于张某经营不善,造成连续数月亏损,血本无归。6个月期满,张某无力还款。一年后,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张某偿还借款30万元,并支付利息2.4万元,违约金6万元。但是张某已经倾家荡产,法院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李某拿着判决只有唉声叹气了。
      讨债公司建议在签订借款合同同时,仍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经营行为存在风险,当李某将款项借给张某时就应当意识到将来张某有可能经营亏损而无法偿还借款,所以,李某应当要求张某向李某提供担保,比如房产抵押、车辆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或者提供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信誉的保人作担保。这样才可防止出现本案中判决无法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