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债公司7月7日,陕西省镇巴县国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欠条被撕毁引发的纠纷案件,判令被告王克强偿还原告雷三宪1.7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2007年初,雷三宪跟王克强合伙在北京承包建造支模板工程,年底通过结算,王克强将敷衍给被告雷三宪的工程款出具欠条一张。2009年2月5日,王克强告诉雷三宪带上欠条到其家中取钱,王克强拿到欠条后,当场撕毁欠条却拒付给雷三宪欠款,雷三宪遂起诉恳求判令王克强偿还欠款1.7万元及本钱。深圳收债公司
深圳收账法院在审理进程中查明,被告王克强之妻否认欠钱未仍是事实,但只承认欠1万元,被告对撕毁欠条的事实认可,但称是先付给了原告钱后才撕毁欠条。与原、被告同村的证人当庭作证证明,曾看见过被告书具的金额为1.7万元的欠条,另一村民证明,2009年2月5日途经被告家看到原告在被告家为欠钱的事在争吵的事实。法院综合以上情形,联合仁慈风气准则,支撑了原告的要求 追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