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观点曝光“老赖”与涉案金额无关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期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台,其中,一名出生于1997年的女子因涉案金额750元登上“老赖”名单引起群众热议。乍看之下,这名“95后”年轻母亲在本案中因未予履行700元抚养费和50元执行费成了“老赖”,似乎让人感觉有点小题大做。
其实不然,法院执行平台要曝光的并非被执行人,而是其背后的失信行为。人民法院依法通过报刊、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各种载体平台向社会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实则是针对恶意欠款不付,拒不搬离非法占用房产,拒绝赡养老人、抚养小孩等各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规避、抗拒法院执行的“老赖”行为进行公示。曝光“老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这种方式能够对被执行人起到有效的警示、惩戒和督促作用,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实践中,一些当事人或对法院生效裁判置之不理,或有能力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却拒不履行,以转移资产、虚假租赁、“人间蒸发”、暴力阻挠等多种方式规避、抗拒法院强制执行,损害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兑现合法权益,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老赖”行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出台了各种改革创新和强制执行举措,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因此,涉案金额大小并非法院曝光“老赖”的考量因素,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存在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失信行为。正如该院回应称,这期名单中也有涉案金额高达679.8万的被执行人,选择曝光这名年轻人,是因为她牵涉的是抚养权纠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其仍对法院执行通知书不予回应,因此才被作为“老赖”典型予以曝光。
——符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