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对该所经办的52起经济合同纠纷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有以下几个特点1、集体所有制企业发生纠纷的多。这52件经济合同纠纷共有合同主体104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事业20个,集体所有制企业62个,个体户22个集体和个体两类共84个,占总数的87.5%。在集体所有制的62个合同主体中,有38个不具备法人资格,占60%这些集体企业,经营的业务与其资金很不相称。如,贵阳云岩时代信息部经营业务上百万元,注册资金仅一千元62个集体企业中,87.3%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主管单位拨款,有的根本没有自有资金。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必要的组织机构。如贵阳市云岩区物资购销服务公司注册登记从业人员100余人,实际只有5人,“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由胡红(女)、李宝志夫妻俩担任,“公司”设在其所依附的云岩区物资局内,业务电话也是借用区物资局的。2、不了解对方资信,盲目签约的多。不少合同当事人不懂得审查对方资信、经营权限只看对方牌子大,“后台”硬,就轻信对方花言巧语而轻率签约如大方县农工商联合公司急需沥青,在完全不了解贵阳黔兴隆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和有无沥青的情况下,盲目与之签订标的达100余万元的沥青购销合同,并一次付给预付款10万元,结果黔兴隆公司无货可供,发生纠纷。类似这种情况的纠纷达30起,占纠纷总数的58%3、利用经济合同买空卖空的多。52起纠纷中,有购销合同43起,其中30起是纯商业性合同,标的物主要是锑、铝等矿产和钢材、木材、水泥、化肥、苎麻等紧俏物资,总金额近千万元,60%以上的合同交了预付款。供销双方多数与其它单位另外订有与本合同相关的合同,形成了连环合同。一个合同发生问题,即造成一连串合同不能履行。如贵阳胜源公司与遵义高坪公司签订的苎麻购销合同,高坪公司无货,而是用胜源预付的13万元另与山东曹县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苎麻,据说山东曹县某公司又将其所得预付款另订购销合同;胜源公司的预付款亦由其经理李辉灿以他兼任经理的华西实业开发部名义同四川达县棉麻供销公司签订合同而得来,达县公司也与他人先订有供销合同。后因高坪公司负债过多,无力履约,经理逃避,导致了一连串合同纠纷。这些纠纷纠缠性大,很难解决,目前已结案的仅34起。4.无效合同多。在43起购销合同中,无效合同达21起,占49%。形成无效合同的原因主要是:()签约人多数不是法人代表而是一些无合法授权代理的一般业务人员或招聘的社会闲散人员,其中有的是刑满释放和劳教人员;(二)超越代理权限;(三)违反国家政策,标的物为国家计划供应的物资;(四)超越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经营业务范围;(五)采取欺诈手段签订合同等。如贵阳头桥工业辅料经营部雇用人员高桂英利用该经营部盖有公章的已登报作废的空白合同书,以经营部名义与贵州通用机械厂签订汽车配件购销合同,骗得预付款10多万元。纠纷发生后,该合同经有关部门确认无效2695、因预付款引起的纠纷多.43件购销合同中有60%付了预付款。由于供方缺乏自有资金,靠收预付款另订合同组织货源,一旦合同不能履行,需方追索预付款,供方无法偿还,即酿成纠纷。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当事人收取预付款后,采取各种手段将款转移,然后以无钱可退为借口,无理赖帐。这类还款纠纷诉到法院,立案很困难,即使立了案,判决也难以执行,因而使一些赖帐者有恃无恐贵州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及时将上述情况向省政府作了汇报,省政府采取整治措施,预防了“三角债”的产生。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严格审查合同,为企业避免损失4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