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为促进该省吸引外资、扩大外贸、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1988年以来,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共协助政府办理涉外经济法律事务550余件,帮助挽回或避免涉外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在1989年和1990年的省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上,有48名律师应各地政府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邀请,参加项目谈判、草拟和修改合同性文件、解答法律询问、协助处理合同争议及提供其他形式的服务共361件。全省政府法律顾问直接或间接参加了49家“三资”企业设立的前期论证,为“三来一补”和产品出口创汇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日照市政府法律顾问受市政府委托在参与美国永辉企业有限公司投资1百万美元创办绢花厂项目的谈判中,针对投资者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了及时、热情的服务,保证了谈判签约活动的顺利进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成了该省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滕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在审查与外地签订的12份大型经济合同中,严格把关,除完善有关合同条款外,还就两份无效合同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终止,直接避免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其中,一份合同终止不久,对方当事人违法经营、诈骗的行为就被《法制日报》揭露出来。市政府领导从中感到,在经济交往中,法律顾问的作用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