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金某一直与父母关系不和,长期在外打工。2015年2月的一天晚上9点左右,金某从外地回到家中,并自行爬墙进入自家二楼卧室睡觉。第二天早上,金某父母通过村里人得知金某已经回家,一气之下便进入金某卧室,质问金某。因言语不和,金某在一楼拿把柴刀朝门外走去,其父母紧追其后,金某将近身的母亲推倒在地,其母爬起继续追赶,金某遂用脚将其母踢倒在地,并用刀背朝母亲的右手臂处连打两下,致其受伤。经鉴定,其母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法槌定音】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且金某的犯罪行为系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2015年8月,法院就这起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宣判。被告人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律解析】
尊重、赡养和爱护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而在本案中,因家庭琐事长期与父母怄气的金某却不念父母养育之恩,不仅用脚将其老母踢倒在地,还用刀背将其右手臂打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本案提醒:百善孝为先。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伤害父母的行为都不应该出现。不仅道德不允许,法律更不允许。
【法条链接】
《刑法》第2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