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与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共同发布了2001年一季度我国居民信贷消费的最新调查结果。调查显示,高收人者较低收人者更为接受信贷消费形式。此外,住房和汽车仍然是国人最需要“借钱”来完成的消费。
“白领”人士是信贷消费的主流
通过对北京、上海、郑州、武汉、广州、成都和西安七个城市2100名居民的问卷调查,发现人们对信贷消费概念的认知度又有了新的提高。本次调查再次证实:男性强于女性,高学历者强于低学历者,月收人1,501元以上的中、高收入者强于月收人1,500元以下的低收人者,24至35岁的中、青年强于其它年龄组人群。
综合三次的调查结果,认可信贷消费方式的人群比例,成都、上海、北京和郑州要高于其它城市,而作为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广州,其居民对信贷消费方式却持有相对保守的态度。月收人1,501至8,000元的中、高收人组是未来信贷消费的主流人群,特别是月收人3,001至5,000元的“白领”人士。
调查发现相对于其它城市,北京的被访者更倾向于住房和日常用品的信贷消费,在资金来源方面相对依赖于信用卡和亲友借贷,在过去的六个月中,北京被访者的信贷额主要集中在5,001至50,000元和8万元以上,有26.5%的人信贷额发生在10万元以上。然而在北京过去6个月进行过信贷消费的人群比例仍居七城市之末,为11.3%。
收入水平是决定是否有信用的标准
比较各城市居民对信贷消费方式的认知倾向,北京、郑州和西安三地被访者更倾向于从金融机构取得抵押贷款和有抵押分期付款所进行的抵押式信贷消费方式,而上海、广州、成都和武汉被访者则更倾向于使用信用卡进行的无抵押信用消费方式。
在调查中,就影响个人信用的因素,调查者设置了7种常见情况供被访者选择。调查显示,位居前五位的依次是:
收人水平;
道德品质;
文化程度;
社会地位;
从事职业。
上述因素中,个人健康状况和年龄则不被认为是影响个人信用的重要因素。男性被访者看重收人和社会地位对个人信用的影响,而女性被访者相对更看重个人品质和文化素质对个人信用的约束力;24至60岁之间的人群和月收人1,500元以上的中、高收人者认为收人是影响个人信用的最主要因素,而其它年龄和收入组人群则认为个人品德是影响个人信用的第一位因素。北京和成都两城市有更多的人认为个人品德是影响信用的第一因素,而其它城市则有更多的人认为收人是影响个人信用的第一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