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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收账】汽车消费贷款的额度

    发布日期:2020-08-16 21:29  浏览次数:

    额度一
    借款人以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本行出具个人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
    额度二
    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
    额度三
    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