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汽车发动机厂是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骨干厂家,是辽宁省级先进企业。但是由于该厂过去不知道如何动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已,同时也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来约束自已,因此经常发生一些企业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却不能主张权利以及在经济交往中侵害他人的权利的问题。这些不正常的现象曾经困扰了企业多年,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同时也影响了企业与一些厂家的业务关系、合同管理不严,造成企业内部经济秩序混乱合同没有统管,造成内部工作不协调,给企业带来损失。如1986年初,分厂与一个企业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在对方尚未交齐图纸的情况下,主管人员调走了,别人谁也说不清楚,未能按合同规定在1986年末向对方提供产品,后经工商部门裁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5千余元。合同文本保管不善,给企业造成损失。如1985年该厂下属一个门市部与浙江上虞县某厂签订一份合同,双方谈妥对方供沈阳方新型号的开关,由于合同中未注明,只是在往返信件中加以补充,结果对方发来的开关是老型号的,对方来索款沈阳方又因信件丢失拿不出证据,经法院调解只好留下货物,将款付给对方,这些货物至今还在仓库积压(3)业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签订合同不严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1985年该厂与福建长汀县某公司签订一份供销合同。在合同条款上是这样写的,交袋地点,供主仓库,验收方式;需方委托供方检查验收。简直成了笑话,结果对方发来的货质量不合格发生纠纷。可事后又糊里糊涂的把该货凑合着用了,还说要不给钱,对方诉至法院,因为合同的签定地,履行地都是福建,该厂只好去福建打官司。最终败诉,除应支付货款外还要支付对方利息和诉讼费8千元1985年该厂曾有一名业务员买一套设备花了两套的钱,在合同中本应写明一套(包括附件的名称等)单价为7千元,而只写本机1台7千元,货到后发现缺少附件,不能使用,结果只好再付7千元还有些合同本来是货到验收后付款,而当对方发来电报“货已发出,请速汇款”时,该厂就办理了汇款。其实有的根本没发货,有的是发来的货与看样不符,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不能使用,因款已汇出,只好吃哑巴亏再花钱去修。1986年该厂认真总结了不重视合同管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的深刻教训,厂长决定组建法律顾问室,其首要任务就是要抓好合同管理工作。从预防上下功夫,避免因合同管理不严而产生的“三角债”或其它纠纷,要做到“防患于未然(1)首先制定了合同的会签制度,并且规定了会签合同的程序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印发了《用印申请单》。凡是业务员要签订合同必须先履行这个手续,申请单上标明哪个部门、哪个业务员要签订什么合同?把合同文本上的条款,标的、数量、价款、质量要求、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条款等项目都填写清楚,经法律顾问室审查清楚无误后,即可履行会签手续,会签的程序是首先,经部门领导或计划员签字认可,是否属于生产计划内或生产,维修急需的其次,由主管厂长审批,目的是让主管厂长掌握所属部门的经营动态、平衡急缓、以及了解安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再次,由财务科审查后,加盖《经济合同验证章》,以保证资金来源和付款时间,这在近来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另外还可以控制超储9积压,有效地利用资金,同时也审查了价格是否合理最后经法律顾问室审核。统一编号,登记上帐,加盖合同章,此合同方能生效。这样做有效地控制了盲目采购,无能力硬购,不按期付款,付货,合同签订后无人管理等现象的发生(2)为了保证业务人员外出参加订货会、贸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的需要,他们还印制了《外出催借印鉴中请单》。业务员外出签订合同需携带合同章的经严格履行手续后方可借印,在借印时他们要对业务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教育。同时要求外出人员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将合同文本返回法律顾问室进行审查,对发现有问题的合同我们还配套设制了《修改合同通知书》和《废止合同协议书》。依照《工矿产品合同试行条例》中第八条规定,在15日内发给对方进行再要约,重新调整双方的法律关系(3)法律顾问室按部门、类别建立了全厂的合同台帐,主要业务部门建立了分台帐。对签订后的合同进行登记、编号、上帐、并随时与业务部门和执行部门对帐,督促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将其上墙(用显示板反映岀来),还把全厂合同的签订情况履行情况用季度报表的方式,按季分别报送市、区二级工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在督促检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积极做出处理。对于不执行合同会签、审查、登记制度或我方执行部门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责任人,采用经济手段予以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近三年来他们先后处罚了2个部门、5名责任者,并通报全厂。对于履行义务确实存在困难的单位,允许他们用分期偿还(必须要拿出还款计划)或者用财产抵债的方式解决。如马壮街道办事处下属一个企业因沈丹案件外债累累,所欠3万元确实无力偿还,经过协商他们同意用库存积压的汽车底盘和汽车部件等物品还债。既挽回了损失也解除了债务人的困境对那些拒不履行合同,故意习难,恣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又置法律于不顾的单位,则在充分取得证据的基础上,利用诉讼手段加以解决,3年来共起诉到法院21起,目前已经审结14起,共清结欠款和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为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和扩大再生产提供了条件。(4)建立以厂长为首的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和全厂的合同管理网,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解决,从而避免了企业不应有的损失,也有效地防止了对他人的侵权行为。(5)对全厂所有业务人员和兼职合同管理员每年进行一次法律培训,帮助他们提高避免纠纷和解决纠纷的能力。(6)实行委托代理制度,对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业务大员由厂长授予对300外签约权同时颁布了《委托代理制度实施细则》,对他们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代理范围。以及《授权委托书》的携带、出示、使用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这样就有效地制止了过去那种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依法管理合同,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3年来他们多次参加了外出订购百万元以上设备、厂房和设备改造工程的谈判和合同的签订,用礼貌的举止,严谨的态度和一丝不苟依法办事的精神,赢得了对方的欢迎和信赖,不仅顺利地完成了业务谈判和达成协议的任务,而且为建立双方友好关系奠定了基础1988年初该厂动力科的一名业务员到锦西购买锅炉急需的水泵和配件,由于对方更换了企业名称和帐号。在汇款过程中出现差错,对方要求重新汇款再考虑发货,这样往返时间要一个多星期,有可能造成该厂部分停产。这名业务员向对方出示了《授权委托书》。对方感到该厂是依法经营企业的客户,是讲信誉的,因而增强了对该厂的信任,愉快的给予先行发货,保证了生产锅炉的运行,满足了该厂生产的急需。该厂自1986年10月份对全厂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以来,法律顾问室在审查合同过程中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共修改合同条款和不严谨文字语言100多份,给企业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58万元。直接维护了企业的合法经济利益3年来这个厂共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近3千份,标的额4亿多元,签约率和履约率均达到了100%,从未发生一起合同纠纷,有力地保证了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效益浮动。
清理“三角债”是一个极其艰苦的工作。把清债和律师的个人收入挂起钩来,实行效益浮动工资,调动了律师的积极性,对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均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