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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丽水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办理经济法律事务中注意发现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查处

    发布日期:2021-05-10 14:40  浏览次数:

    1985年1月,丽水地区二轻供销公司的供销员蒋惠贤,违反国家规定,通过朋友刘建春、刘少锋牵线,与福建省惠安县农机公司签订了一份倒卖4辆丰田牌汽车的违法合同,引起了经济纠纷。丽水地区律师事务所在接受二轻供销公司委托向惠安农机公司追要5万元应退款时,发现蒋惠贤等3人伙同惠安农机公司经营科长龚水金伪造合同,将合同货款从268000元改为30万元,4人策划私分多余金额。他们认为,这是一起重大的贪污案件,即向丽水县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追回贪污款,惩罚犯罪分子。经过检察机关侦查,将蒋惠贤等4人依法逮捕。1985年4月16日,丽水县经济技术协作公司与湖北省蕲春县界岭供销公司驻武汉咨询供销处签订了购销3种不同规格铝锭的合同。数量为191吨,计85万多元。蕲春县供方以次充好,克扣数量,甚至在铝锭中混夹大量原钢生铁、铁渣、铝块、黄铜、矿石等物,使其成为废品,造成需方298000多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在供货过程中,供方为了达到非法销售次货、牟取暴利的目的,该公司副经理周锦友以“好处费向需方采购员姚宝舜行贿2700元。对于这一严重的经济犯罪案件,需方在委托代理中,只要求律师以经济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追回货款,对此,丽水地区律师事务所坚持依法办事,说服了委托单位,迅速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查处,将姚宝舜、周锦友逮捕。
     
    借力制强。
     
    律师清理“三角债”一般是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对个别蛮不讲理的债务人,则请有关权力机关出面,依法制服,以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