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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信息披露有何要求?

    发布日期:2019-11-16 11:16  浏览次数:

    (1)商业银行应当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设有网站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文件文号、生效日期、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
            (2)商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当至少于实行前3个月按照该办法规定进行公示,设立新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项目,应当至少于实行前3个月按照该办法规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