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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从2011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哪些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服务收费项目?

    发布日期:2019-11-16 11:22  浏览次数:

    2011年3月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11类34项免费服务:
    (1)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2)本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3)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同城”范围不应小父地级市行政区划,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列入同城范畴。
    (4)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
    (5)通过本行柜台、ATM、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收费。
    (6)存折开户工本费、存折销户工本费、存折更换工本费。
    (7)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8)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的跨行转账手续费、电子汇划费邮费和电报费。
    (9)以电子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
    (10)以纸质方式提供本行当月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银行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
    (11)以纸质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年一次),部分消费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