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浙江某行向浙江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放定资产贷款1亿元。2012年12月24日,信贷资金被用于归还企业在上海某信托有限公司借款。银监会现场检查后认为这属于项目贷款借新还旧,违反《银监会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中项目贷款不得借新还旧的规定。
严格审查授信用途,不得审核同意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得审核同意并购贷款以外的授信款项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贷款借新还旧、不符合并购贷款条件但审核同意对股本权益性投资提供贷款等行为,可能受到监管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