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取分别计算征收的办法,并规定了两种税率。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征收,并采取超额累进税率,即将个人所得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级规定一个税率,所得额越多,税率就越高。超额累进税率,只就该级比上一级超额的部份,按适用该级的税率计税。我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共分七级,第一级为全月收入額在八百元以下的,可不征税;八百元以上的分级按超额累进的办法征税,最低税率为百分之五,最高税率为百分之四十五。
对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按次征收,并采用比例税率,即不论应纳税所得额多少,固定适用一个税率。我国规定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满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纳税。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每次收入额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