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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在哪些情况下,承担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19-12-30 16:22  浏览次数: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4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1)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4)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5)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