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贯彻〈民法通则〉意见》第152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条是对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即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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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贯彻〈民法通则〉意见》第152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条是对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即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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