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很麻烦,很浪费时间吗?没错,会麻烦、会浪费时间,但绝对没你想象的多。试问,你做什么事情不花费时间和精力呢?你每次找欠你钱的人要债,岂不也是件很麻烦很浪费时间的事?反而,找法院才是即省时又省力,法院就在那,他不会躲你不接你的电话,只要你跑得勤,法院的程序也会走得快,比起你做的那么多费时费力的无用功来说,你每次去法院基本上都不会白跑。
法院的人难打交道吗?这是误解,法院的法官、书记员都是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他们要比你的债务人好打交道得多。法院会刁难你吗?这是很多人会担心的。没错,和其他政府部门一样,法院也会有一些就是在律师看来也是不合常理、情理的规定,但这是体制的原因,不是哪个工作人员的原因。有些人有这样的误解,其实是对制度、规则的误解,有些法律规定必须有的程序和手续。
起诉还要再花钱?是要花钱,但是就你获得的结果,以及你借出去的几十万、上百上千万来说,交几千、几万块钱诉讼费又算的了什么呢?你不会再犯因小失大的错误吧?还要再花律师费?有些钱能省,有些钱不能省,如果您不懂这个道理,那你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资金闲着不用去借给别人。
法院执行有力度吗?很多人认为法院判下来执行庭还是执行不了。是的,有这种情况。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法院执行庭的执行是方法最多,最有力度的执行。你可以在这里查房产、查账户、查车辆,甚至查人,而这些又都是合法的。这些力度难道还不够吗?
最后,也是我着重要说的,判决书对你的债权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打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判决书对你的债来说,相当于你房子的房产证,甚至比这个还重要的多。因为没有大红本的房子只要你住着,没人能撵走你。但是没有判决书的债,超过两年你没有起诉,那么这个债就不是你的了(就是因为这个规定,导致很多人不得不不到两年就得让债务人再打一份欠条);房子的大红本丢了,你还可以补办一个。但是如果你的借条丢了,那基本上你借条上的钱也就丢了,而有了判决书就不一样了,有了判决书,你的债权一辈子也丢不了;如果你不小心丢了判决书,不要紧,你可以到法院的档案室再复印一份出来,你的案子在那里要保存二十年以上。
如果您的债是合同债,是别人欠你的货款,或者是工程款,或者是承揽费等等,那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这也只是合同争议,到底谁欠谁的钱,除了你们俩,别人都无从得知。所以,因为合同而产生的债,在没有得到法院判决之前,依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际上还不是你的债权。所以,为了不让你应得的付之东流,第一要紧的事就是起诉到法院,让判决书来确定你的债权。
如果您的债是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的。对方只是给你出具了一个欠条。那您应加紧时间起诉,因为法院审理这种欠条一类的纠纷,是要调查债务的形成背景的。这些背景在短期内还能说清楚,你也有证据可举。但是一旦时间长了,物是人非,这种不明不白的欠条,法院怎么敢去判呢?
如果您的债是借款形成的。那您最好赶紧形成判决,超过两年的时间,法院就不予保护了。另外,借条保管不善字迹模糊,法院也不好认定。而且,有些借款,是将利息也计算进去的,这些利息和本金混淆的借条,您最好赶紧形成判决,否则利息多了,借条的可信性就越来越低,最后到底多少钱是本金,谁都说不清楚了。
如果您的债是因为交通事故、伤害等侵权行为引起的,那你最好抓紧时间起诉。我见过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人依然没有起诉,甚至直到过了十几年才来向我咨询该怎么办。怎么办?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这种情况下,谁也没办法,自己对自己的权利这么不上心,那谁也没办法。
另外,如果你有判决书确认你的债,那么,即使您不得已在要债时采取了一些非常规的方法,那么这个判决书,也是确保你的要债手段不违法的护身符。设想一下,你要债的时候对方不堪其扰报了警,当警察来的时候,你拿出了这份盖有法院红印章的判决书。那么你马上就会成为警察同情的对象。这样,他的报警有用吗?
判决执行不回来怎么办?我首先明确地说,确实有一些判决无法执行。被告人已经孑然一身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这种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要不回来的;或者被告人卷铺盖走人了,销声匿迹,就是刑警队的警察用全球定位等高科技手段也找不到他,这种债在任何一个国家你也是要不回来的。所以,判决暂时执行不了的情况是存在的。但问题是,你对你的债是否足够用心,以至于你已经穷尽了一切最有效办法,用最大的精力,用最正确的方法,没有犯任何错误?如果你做到了这一点,那么你就不会留下遗憾,你对你用血汗挣来的钱也有一个交代,这也是对你自身辛苦工作的一个交代。否则,如果你金钱的损失,是因为你没有采取正确的方法、没有足够的决心和毅力、优柔寡断,那么你如何对得起你的血汗呢?
所以,要债、讨债,同时考验的也是一种做人、做事的态度——你是否集中自己的经验和智慧采取了正确的方法?这一自省式的疑问,你应该经常问一下自己。在挣钱的时候你要这样问,在保护你已经挣下的钱的时候,你也要这么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