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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应如何举证

    发布日期:2019-11-22 09:37  浏览次数: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公民生命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等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在审判实践中引起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因主要有因人身伤害、名誉权受到损害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根据不同伤害程度和后果,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
    2.证明侵害行为实施过程的证据;
    3证明伤害结果的证据;
    4证明人身受到伤害,造成经济损失赔偿的证据;
    5.证明确需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及依靠受害人抚养所需的抚养费等;
    6.证明姓名、名誉、肖像等人身权受到侵害造成精神损害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的行为方式、损害程度、伤害场合、侵害后果和侵害人是否营利等证据;
    7.证明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证据
    8.证明医疗事故赔偿或医疗差错赔偿的证据;
    9证明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
    10. 能够证明造成伤害事故和后果或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