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豁免权是从国家主权引伸出来的权利。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各主权国家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平等者之间无裁判权”。一个国家根据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按照主权原则对他国的国家行为及其财产给予的免受司法管辖的权利,称为司法豁免权。
民事上的司法豁免权是相对的,对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在执行职务时发生的民事纠纷,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即使原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也不能受理;但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国际组织非因执行职务而发生的民事纠纷,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决定是否享有司法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