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农民工家乡党委、政府要主动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要向输入地党委政府通报有关农民工身份、务工工龄、工种、务工去向、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真实信息;要贯彻中央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政策,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得强行收回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工承包地;支持和鼓励外出农民工自愿、依法、有偿转让承包地使用权,保护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得在规定承担的有关税费外,向外出务工的农民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同时,要在农民工获得劳务信息技能培训和鉴定、核发证照、老人生病、子女入学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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