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设备。它是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两类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对特种作业、危害作业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这些防护用品如果质量不好,危害极大,后果不堪设想。国家对其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1989年商业部、劳动部等6个单位联合颁发的156号文件规定了其种类和范围,即头部防护类,呼吸器官防护类,眼、面防护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护服装类,手足防护类,防坠落类等7类。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对特种作业、危害作业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这些防护用品如果质量不好,危害极大,后果不堪设想。国家对其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1989年商业部、劳动部等6个单位联合颁发的156号文件规定了其种类和范围,即头部防护类,呼吸器官防护类,眼、面防护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护服装类,手足防护类,防坠落类等7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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