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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讨债】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或法哲学?

    发布日期:2020-06-11 14:37  浏览次数:

    法学或叫法律学,是以法和法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当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的时候,过去的习惯形成了法律,并在社会历史进程中逐步以立法的形式出现。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立法日益成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于是产生了法学。到了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统治阶级越来越多地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其统治,调整各方面的关系,法学便发展成为门类繁多、体系庞大的一个社会科学部门。如果以研究的具体对象来分类,法学又可分为:法学基本理论、法制史、法律思想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等。

    法理学,又称法哲学,即法律哲学,主要指资产阶级法学家,也包括过去的其他剥削阶级法学家,用唯心主义的哲学方法,抽象地研究法学理论的思想学说。在我国古代,从先秦诸子开始,就有关于法治和礼治、德治和人治等的争论,其性质就是属于法理学范畴的。在欧洲,法哲学渊源于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到十八世纪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其范围大体上包括:法的起源;法的定义和概念;法的性质、意义和作用;法同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