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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害人可通过哪些方式获得赔偿?

    发布日期:2020-08-23 18:12  浏览次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身体权被侵害时,当事人获得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儿种:
    1.通过当事人之间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获得赔偿。
    采用这种方式,受害方和加害方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共同势商,可以双方协商,也可在双方均认可和信任的公民主持与调解下协商。经过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如果双方认可,可以书面协议,也可口头协议。
    需要指出的是,通过这种方式达成的赔偿协议,其本身不一定是合法的,但只要双方都认可、接受并认真履行,国家对此一般是予以默认。
    2.通过特定人员的调解,达成赔偿方案,获得赔偿。
    如采用这种方式,受害方与加害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助理员、律
    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等特定人员的调解下,达成赔偿方案,从面使加
    害方支付赔偿费,受害方获得赔偿。
    这一赔偿方式的特点在于调解人员一般是专业组织或专业人员,调解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进行,调解方案大多能以法律的规定为基础,保证协议能较快地履行。
    不过此种方式达成的调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即若加害方反悔,不履行,受害方不能据此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3.通过一定的行政机关处理,而使受害方获得赔偿。
    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需要或可以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处理后,才能进人司法程序的生命权侵害赔偿事项,如国家赔偿、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引起的身体权受侵害等。必须经过行政机关处理的,当事人双方要申请行政机关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而进人司法程序。面对可以先经过行政机关处理的,当事人则有选择权,可以先申请行政机关作出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赔偿。
    对不同的身体权侵害方式,应当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获得赔偿。
    (1)对刑事领域内身体权受侵害的,其有赔偿请求权者可以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身份介人诉讼,寻求赔偿。法院会在刑事审判中一并解决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
    (2)对于非刑事领域内身体权侵害的,除必须由行政机关先做出处理的以外,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及代理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民事诉讼,寻求赔偿。
    5.对身体权侵害行为的投诉及索赔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向司法机关或一定的行政机关提交书面投诉书或起诉状。